【安利】给追命大叔的情话

友情提醒:内含铁追安利

把情敌的《山泽三千》撸了三遍之后,又跑回去复习了一遍原著w

从前没遇到情敌,这些话就说给自己听,现在遇到了情敌,话依旧说给自己听,但忽然有了兴趣要大声地说出来www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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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命啊追命……

是含在唇齿间犹觉得多情的名字。

 

十二年,一回头,还如昨日。

十二年前,我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小丫头,bl和bg是什么鬼,不懂。跟我爹学的,只捧着武侠看得津津有味。

温先生的书,最喜欢的系列就是四大名捕。

诚如追命自己感叹的那样,四大名捕里头,他那几个师兄弟啊,无不是丰神俊朗、潇洒清俊的人物。

无情么,有寂寞刀锋冷的俏;冷血么,有剑锋一样的漂亮锋芒,像阳光亮烈;铁手么,就更是相貌堂堂啦,你瞧,追命第一次和铁手相遇的时候,是这样子的——

追命正端详那朴实少年的睡相:天气那么寒冷,怎么这人不喝酒也能睡去?日间工作太累人了吧?他也学过点相术,觉得这样子的少年窝在这儿,窝在这里渡过岁岁年年,实在是件很不公道的事。

其实相貌俊美的世间男女,在所多有,只不过不一定也同样有俊美的运气,是以在俗世红尘中湮没消亡,也是常事。

吃了情敌的口粮之后,再回味这段,越发觉得有一种甜滋滋的欢喜。

大家都很好。

只有他,命运多舛,少小失怙,手足离散,飘零无着。后来啊,他年纪老大,倦眉懒目,满眼醉意,眼角蔓延的是细细密密的笑纹。在曾经还是稚嫩的年月里,他就已经未老先衰,有了沧桑的眼色和落拓的神情。

然而那又怎么样呢?

我还是最爱他呀~

追命这个人,与所有人都不同,甚至在四大名捕里,旁人多么耀眼夺目,我始终只记得他眼角温和细腻的笑纹,叫我着迷。

他还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,叫做崔略商。

商略黄昏雨。
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命运何曾给过他商略的温柔,只有一场接连一场的黄昏雨。

他命不好,爹娘隐姓埋名地躲着,最后还是没能逃得过仇家的报复和暗算。他一出生的时候,就有了内伤,病怏怏的,连爹妈都觉得这孩子可能养不大。

但他活下来了,还活得很精彩。

“得之,我幸;失之,我命:如此而已。”

三十岁之前的追命,真的就被磨练出了这样的好脾气。

他总是被不幸拍肩,而与幸运缘悭一见。爹娘死了,哥哥姐姐散落天涯,不知所踪。有个好师傅温约红,救了他的性命,成就了他性格中至为重要的那部分,也走啦。剩下他孤零零一下,回去家乡,想找自己的哥哥姐姐。

以追命的衰,自然是等不到的。

但他等来了自己生命中第一次恋爱。

他遇到了小透,那个笑起来似蜜一样的甜,脸颊浅浅的酒窝叫他无酒便醉倒的小透,可怜可爱又善良的小透。

假如故事可以简单圆满,追命认认真真做事,攒足了银子,娶了小透,大概他就是只是崔略商而已。

世上可能就没有追命这个人了。

后来我想,小透大概是追命一生际遇的某种隐喻吧。后来他也遇到了很多人,他们都很好,给了追命许许多多的好,塑造了完整的他,成就了那个作为名捕的追命,比如说诸葛先生的慧眼,舒无戏的照顾和教导,甚至是忧郁的动人姑娘,味螺镇的那些街坊邻居,还有那个何家的小偷,等等等等。

是他们一点点塑造了最后叫我一见钟情的追命,但是……

很遗憾他们当中,并没有一个人,能真正抹去追命身上的漂泊、沧桑和孤单感。当然这是构成了他魅力的要素,然而作为一个痴恋着他的小丫头,我多么希望,能有一个人,好好地陪着他,浪迹天涯也好,四海追踪也好,匡扶神州也好,能陪着他一起走下去,在他倦眉懒目地回到家的时候,为他点上一盏灯。

所以看到情敌的那篇《山泽三千》,暖得我整个人都热泪盈眶了起来。(要大力表扬和感激情敌在这么冷的圈子里,还能坚持给大叔写文,还写得这么好wwww)

铁手很好。

他是能一直陪着追命走下去的人。

其实追命啊,他是个最豁达洒落的人。他是很不幸,爱恋着的女孩儿从未与他有过执手的缘分,身世孤苦,小小年纪没有依靠,穷,一个人摸爬滚打地活着,一点点学些本事,念些书,慢慢在风霜的打熬中,把自己从一块璞玉雕琢成了美玉。

固然是诸葛先生给了他机会,给了他很多提点,然而若没有追命自己身上那股子坚韧善良的劲头,就没有追命这个人了。

他很有意思。

他偷东西,但不偷财物,只是偷点吃的,偷点酒。他善良,好心肠,有一套为人处世的原则,又有几分赤子之心的纯真可爱。

他在舒无戏家偷酒,被诸葛先生一路追下来,追得跑不掉~然后就恼了~

他跑得很快很快,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杨树旁喘气,忽听后面有人问:

“你跑得不慢呀。”

追命一回头,见又是那人,魂飞魄散,连忙又拼命的跑。

这回逃了很久很久,终于逃到一座路边小驿站旁,正要打水饮几口,忽听吹耳朵似的紧贴身后有人说:

“你不要一口气的喝,这样会伤内气的。”

追命猛回头,只见又是那人!

他二话不说,拼尽了力猛跑,这回他什么自创的身法都用尽,打滚带爬的跑了不知许久,连偷到的酒壶都摔破了,跑到一座路边小庙旁,才喘一口气,就听头背有人呵着气说:

“别跑了好吗?咱们好好聊聊吧。”

追命忍不住,他吼道:

“你别冤鬼般的死缠着我!你再跟着我,我杀你!我杀你十七八截!”

那人笑着扪须,咋舌地道:“哦?有这样厉害!”

追命不顾一切,飞过去拳打脚踢。

那人没有避──但都一一避开了。

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。

“你走不走!?”

那人笑着摇头,笑声里带点喟息,好像很为他可惜的样子。

追命不管了。

他一刀就扎下去──

──扎不下去。

(不行,我不能杀人!)

那人和气的问他:“为什么不刺下来?”

追命耷了耳朵,皱了眉头,丢了刀子,只鼓着气道:“你抓我回去吧。”

那人笑道:“偷东西是不好的。”

“可是我穷。老先生,你没穷过,你不知道。”

“……是吗?但你偷的是酒,不喝酒会渴死吗?”

“但我喜欢喝酒,如果会死,死了也就算了。我偷的当然是为了我喜欢的东西。如果我偷人的钱,偷人的财物,可能会累了人;但我偷的是酒,少了两壶酒,不会累死人的。”

这时候呢,他还是个少年,因为父母给他的天赋,有一点比寻常人好些的功夫,能保证他不在动荡穷困中饿死。

他一个人在红尘里打滚,历练,经历过许多风霜打磨,但依旧保留着一种纯真——这种纯真甚至一辈子留在他的骨子里。

我一直觉得,追命是四大名捕里头心肠最软的那个人,甚至有时候可能还会有一点点“圣母”的嫌疑。譬如,他迫不得已需要暗算别人的时候,不会轻易下死手,因为他觉得暗算本就是不光明的,迫不得已,须暗算,但只须让对手不威胁到自己就可以了,他要杀人,会换光明磊落的方式,比如他不知道花珍代是他师姐、误以为是敌人的时候,他那一脚留了情;

再譬如,花珍代临死前误导凌落石的时候,凌落石质问杨奸。大家都不敢说话,追命也不该说话,一说话就可能害死自己——但他还是说了,他是那个真正的卧底,杨奸是个给他背黑锅的人。杨奸是坏人,是反派,该死,追命也这样觉得。但是他要用正当的法子,捕快的法子去杀杨奸,不肯这么看着。

其实是真的很圣母呀。

可这种圣母,是多么难得。现在的审美与我们年少时不同,主角得腹黑,得动不动就手起刀落,得谁是反派,谁是坏人,就一刀砍了不可惜,怎么死的无所谓。好似不下狠手,就是圣母,活该被嘲讽似的。

因此温先生写追命这一段,我十分叹服——

可是“内奸”是追命。

“卧底”也是追命。

──只有他明知杨奸是“无辜”的。

──他不是大将军要找的人!

追命这样看着,一个人因他不“挺身而出”致死,尽管那是奸佞之徒,他心里也极不好过。

但他又不能阻止这件事:

他一出头,不但他必定白白丧命在这里,连大笑姑婆也只有白白牺牲了!

──虽说刚才惊怖大将军是遽施暗算,猝杀大笑姑婆,但就凭大将军凌落石刚才那一下出手,自己若想要单挑取胜,甚为渺茫。

──而今大笑姑婆花珍代师姐已殁,要杀大将军,恐怕非得要与冷血师弟联手不可!

可是,冷血负伤未痊!

何况,眼前大将军手下猛将如云:唐小鸟、狗道人、雷大弓、斑门五虎、李镜花、上太师、尚大师全都虎视眈眈,他们之中,没有一个是好惹的。

不过,无论说什么,追命都无法忍受,有人为他而无辜丧命。

所以,到了这危急关头,追命忍不住说话了

现在嘛,圣母是一个活生生的贬义词了,戾气是大家是乐见其成的。小说嘛,痛痛快快,看得才爽,手起刀落才叫江湖人。

爱重性命,不轻易断定别人的生死,这不是一件该被贬低的事情。

啊,也只能笑一下了。

然而我爱的是这个追命,一个正直、善良,无论处在何种不利和险恶的环境下,依然能坚持自己本心的一个人。

他纯真。

多情也是纯真的。

小时候,他听着温约红的陈腔滥调,为了不使那个多情的人寂寞,他也听得津津有味。长大后,他在他爱恋的女孩子面前,每一次都像是个情窦初开的邻家小少年,羞涩,木讷,紧张,纯真得不像话,真叫人觉得爱呀。

对小透是这样,对动人姑娘也是这样,他每爱恋一个女孩子,都认认真真要娶她。而且不只是想一想而已,他一直在努力。

尽管最后他最终失去了她们,但每一次爱恋,都令追命变得更好,更“追命”一点。

而爱的本相,我觉得应该就是这样的。

爱,是能叫人变得更好的一种感情。

追命多情,不光是对女孩子多情。他对人间世都很多情,他跟舒无戏的交往是我戳不破的萌点,每一次复习都能反复戳好几遍。

舒无戏落魄的时候,世态炎凉尽显,追命是个热心肠的善良少年。他偷偷回去看落魄的舒无戏,他去给舒无戏悄悄送上自己多年积攒的积蓄,给他买酒买菜。

舒无戏和追命说的那段话说得好极。

追命看到舒无戏的孩子和夫人,以及他本人,全穿着粗衣破布,桌上残肴,只是腌菜,心中难过,便称作有事先行告辞,走到市肆,赊了账,买了些布料、酒肉(由于他办了不少大案,为老百姓做了不少事,大家都肯给他欠账,甚至不肯收他的钱),回到那千疮百孔的小茅屋,把酒菜、腌肉、衣物拎了出来,舒无戏的两个稚龄小孩一齐欢呼上前,雀跃不已,舒夫人要过来接过酒菜,却给舒无戏喝止:

“不行!”

“为……”追命不解,以为舒无戏嫌弃,“为什么?是嫌酒肉不好吗?我……我这就再去办。”

“不是。崔兄弟,你这样做,不好。”

舒无戏紧皱着浓眉,有一点不快。

“庄主,我这样做,决无恶意……”追命以为舒无戏误解了他的用意,“我只是……”

“我明白。”舒无戏说,“我现在是失意了,落难了,可是,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在受苦。反而,我觉得我是在修行,有朝一日,如同淬炼过后的宝剑一样,重现光华,更见锋芒;所以,我不当自己是个失败的人,我只当这是成功的磨练。我仰不愧天,俯不愧人,我成我败,我仍是我。我要我的孩子,也要有这种想法:人不可能一辈子得志,但要在得志时仍持志不懈;人可能会有一时失意,但在失意时仍要有斗志。我要他们吃得起苦,才做得成人!”

他拍拍肚皮又说,“我并没有做错事,对不起人,闹到这种田地,也不怨天尤人。我既当得了大官,做得了大事,自封自己为庄主,我就忍得了当乞丐、贫民。要是这样给我东山再起,这才算是大丈夫,真本事!小兄弟,你人心好,你也应该要这样子。晤?”

追命有点哽咽:“庄主……”

“有什么好难过的!人贵相知,有一知交便无憾;所谓一贵一贱,交情乃见!山庄的人这般待我,我没话说,而且,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但凡你得势,必定有一群人口口声声为你可生可死,卑屈阿谀的;如果失势,便一定遭冷眼白眼。我是明知故犯,活该现眼报,这才叫痛快过瘾!”他呵呵的笑着,眼神里亮出一点寂寞、一星无奈。“富贵荣华,我都有过;既然当八面威风的人便当不成四面玲珑。我这下做乞丐贫民,也要当成个贫民乞丐的样子!捱饿可以,贫寒可以,我有手有脚,一样可下田耕作,一样可以糊口吃饭。小兄弟,什么都可以卖,骨气是不卖与人的。说起来,我好歹也是皇亲国戚,是个国舅爷哩,我就是不肯攀这个折骨弯腰的亲!这也没什么大不了,当贫民就当一名似模似样的贫民,求人卑屈,则万万不可!他日我东山再起之时,我还可以跟人说:咄!瞧,我三十九岁时还一无所有,一个一穷二白的老百姓哩,这才叫白手起家,这才叫大起大落!”

他把酒菜都塞回追命手里,“我今天会见你,不是要接受你的同情,而是看得起你:当个公差小役,也要当得清白、清正、清奇,不愧为我舒门里的养士!你给我银子,当还我情,我实领了;酒菜则就心领了;要当穷人,就不要一餐咸鱼白菜,一餐美肴酒肉的,那多蹩扭!酒是用来乘兴的,不能在失意时喝的,心灰意沮时喝酒,容易以酒消愁,大丈夫靠这一点水来解愁消闷,像什么话嘛!肉也不是这个时候吃的!孩子们今顿饭吃了肉,下顿饭便无此不欢了,没受过苦的孩子这怎么能砥砺志气!我接见你,是看得起你,小兄弟,你可别害了他们!知道吗?嗯?”

追命咬着下唇,只记住舒无戏的话,却说不出一句话来。

“你知道当年我为啥要收容你吗?”舒无戏依然用凛然有威的横睨着他:“当日,你偷了酒,诸葛先生就跟我说:‘此子是个大材,你先留着他,多加磨炼,我还在宫廷与奸宦斗争不休,现在接他回宫,只怕害了他。’他果然没有看错。”

追命只觉得心头一阵热,几乎没喷出血来。

“你别这个样子,富贵浮云,其实是:得之,我命;失之,我幸。如是而已,你还难过个啥!”

舒无戏教得好,追命学得也好。

追命是个听话的好学生,四大名捕里面,我觉得从骨子里来说,其实他是最听话的一个。小时候温约红教追命做人,叫他要做个顶天立地、心安理得的人。遇见理不平的事,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,遇到不平事,要管,这样才能理得,才能心安。

追命做得很好。

要债的时候,他同情可怜人,帮他们。做捕快的时候,他尊重法律,依法办事(喂这五毛腔调……),他不像是大部分江湖人那样随心所欲,他对人命和公理有一种执拗的坚定,并不经常宣之于口,但会照做。所以我常觉得,本质上追命和展昭是蛮像的人,难怪我总喜欢这类的男人(X。

追命是个地地道道的正直的人。

他查小透的案子,为小透伸冤,不仅仅是出于那一种年少纯真的爱恋,也是因为小透是被冤枉的。追命适合做捕快,他对真相有执念,吃得起苦。他看事情豁达、通透,他教训冷血,教他该忍则忍,该热血则热血,一腔激情用在与恶人对敌的时候,他不愤青,也不圆滑,不意气用事,就是纯粹,看得多,所以看得明白。

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,幸而诸葛先生慧眼如炬,挖出了这块宝贝23333

是这许许多多的不幸和风霜,成就了这样一个叫人敬爱、叹服又怜惜的追命。怜惜他的苦,爱他的豁达,爱他的从不怨天尤人,爱他在艰难险阻的境地里,还能保持着笑意,怀想着追忆着过往,来给自己勇气。

当醉便醉,当醒便醒,追命的聪敏通透,少有人能及的上。

他是真正无惧无畏的人,因为他面对人世的多情和勇气,来自于他本身和他的回忆——这些东西,是源源不绝的。

所以没有人能打倒他。

我只是希望,能有那么一个人,当醉时,陪他醉;当醒时,陪他醒,莫叫他孤单。愿那沧桑的笑纹里,更添几分温柔。

看了情敌的文之后,我站定了铁追2333333333

最后,再来吃我一口甜甜的安利!

少年铁手和少年追命——

追命一脚,把“一尸两命”的“肚子”里藏的人踢了回去(他不想见这种人,太阴险了!),再一脚把何尚可踢飞了出去(他不敢再跟这种人面对面站,太危险了!)

然后追命这才看清楚,从地上挺起来的是那稳重方正的少年。

他手里揸着两把名著天下闻名丧胆的毒刀,却握成了碎片,还向他咧咀一笑,有点得意,但十分善意的问:

“怎样?”

追命忍不住夸道:“好掌功!”

那少年也相知相惜的说:“好腿法!”

在旁直瞪眼的舒无戏却说:“他奶奶的,你俩个都说得不错!”

他虽比他还年少,却以恢宏的气派与追命相遇。追命的眼神已略带沧桑,但唇边依然是常悬那一丝玩世与不羁。

追命有点赧然的道:“原以为可以不杀一命、不伤一人、不打架便可化解,但还是不管事。”

那少年忙道:“兄台用心好,不过对这等恶人却不听事。”

再来一口!

两个少年却惺惺相惜起来,畅快过瘾的谈了起来,先是追命说:

“我做错了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我不该出手救他的,他可是明眼人呢,这等跳梁小丑,那犯得了他!”

“对……我也错了一事。”

“啥?”

“刚才他吼了一声,我该也给震出去的,别装作个没事人儿一样!”

“为什么?”追命有点不明白,“你内功、定力好啊。”

“那怎么行?”少年说,“人人都给震住了,我还逞什么强?这样他面子也不好过,我太不为人着想了!看来,我再也不能在路上保护他了──他也不会再让我尾随的了!真不愧为世叔的拜把子兄弟,单是那一刀,那一吼,谁也休想沾他一根毛发!”

追命觉得这少年虽比他年轻,但比他更成熟,更懂人情世故,更识照顾人心。

“我得先返京去了。”

“哦。”

“你呢?”

“我还得浪迹江湖去。”

这样说的时候,少年想,仿佛还有些悲壮呢。

“为啥不与我一道赴京呢,我还有好些朋友,要为你引介呢。”

“我……”追命有点感叹,“我还有事要办。”

“我能够一道的吗?”很诚挚的问。年轻人对闯荡江湖总有热切的期想。

“不。”追命断然拒绝,然后无奈地笑道:“也许会有一天,我赴京去看你。”

“你来京师,一定要来看我呵!”少年遂很热烈的说了一个住处。“我跟师父一起住。”

一直孤独飘泊的追命,确是有点儿羡慕:京城想必是一个极好玩、极热闹、极多高手的地方罢?自己这么寒酸孤单,真的可以去吗?去了真的有自己容身之地吗?

“怎么称呼?”

“我姓铁。铁石心肠的铁。兄台呢?”

“我姓崔。”追命忽在心头瞥了过一个孤清冷傲而俊俏的人影,“你认识一个人吗?”

“怎么样的人?”

“他比你年轻有七八岁吧,”他觉得有些不便说对方是个残废的,其实说不便,不如说是打从心里头生起的一种不忍吧,“他好像姓巫。”

“姓巫?”

“或是姓武?”

“姓武?”

“姓毛的吧?还是姓……?”

“……这我就不懂了。我有个师兄,他姓盛,厉害着呢!他日我为你们引见,你一定会喜欢他的。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怎么了?”

追命有些唏嘘的道:“我不知何日才能到京师呢!”

“答应我,”铁姓少年热切的执住他的手说:“你的腿功那么好,你一定要来京师,教教我腿法!”

“你也答允我,”追命也给他激起热情来了,“你的手劲那么好,日后也要跟你比比你的拳劲还是我的腿行!”

铁姓少年眼睛发了亮:“好。我内功也不错,你来,咱们比一比,怎么样?!”

追命也故意应和他挑战的说,“我酒量才好呢!有本事能喝三百杯去!怎么样?!”

──怎么样就是“敢不敢”的意思!

他们俩时正少年,哪有不敢的事。

 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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